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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财税数字治理新机制
  • 浏览量:32   发布:2024-09-24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国家治理现代化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又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而财税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枢纽和动力轴。在数字时代,数字技术既是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主动力和催化剂,又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工具。数字技术革命彻底改变了“价值创造要素-价值创造路径-价值创造治理”模式,衍生出新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和组织架构,彻底改变着经济社会的底层运行逻辑,为解构和重塑财税治理体系提供了新契机。财税数字治理则是将数字技术嵌入财税运行的全过程,并通过重塑各主体之间的关系与财税运行组织架构,打破传统的部门管理导向的运作模式,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上下级政府之间、各类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的互动合作和相互赋能。

一、数字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彻底改变财税治理的基础和内在逻辑

随着数字技术的井喷式发展和产业的急剧变革,原来与工业经济及其产业结构相适配的财税体制难以持续。传统的财政体制和管理囿于经济管理的部门思维,围绕财政收支调节的管理规则展开,属于工业化思维和逻辑。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的迅速迭代不仅改变了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各自形态,而且促进了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催生出新的生产模式、产业形态和市场结构。相应地,财税管理也从封闭的自我管理转向开放的多元治理,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平台。我们知道,财税政策内生于经济社会运行的全过程,蕴含于供应链、价值链、资金链、信息链等全产业链,远远超越传统的物理空间边界。交叉融合的新型财源经济构筑了新的财税治理基础,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维度以及不同主体间丰富多样的协同治理、互动合作关系。数字技术催生了财政收支全过程各环节的智能型的应用场景,改变财政收支的组织方式、运作流程和效能评估,演化调整财税调控边界与多方利益主体的动态平衡,促使财税从经济范畴转向经济社会范畴,从经济管理的工具衍生为国家治理的抓手,从关乎国计民生的政策转变为公共秩序的建构者,凸显出财政可持续治理不断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需求。


二、夯实财税治理的数字社会基础设施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战略布局,加快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数字社会基础设施是集技术性、制度性、安全性和融合性于一体的复杂巨系统,是一种庞大的技术性、安全性和制度性的产业集群融合体。这一生态体系不断突破既有基础设施的特征,是多种技术、功能、设施的融合体,承载着新质生产力发展、数字产业和经济成长、社会演化的功能。在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核聚变式的生成作用下,数字社会基础设施成为数字社会运行的底座。其完全不同于工业时代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四大类:第一类是有系统性、质的代际飞跃特征的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包括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现代信息通信网络,智能技术束共同构成的互联互通、经济适用、自主可控的分布式、智能化的技术性基础设施体系;第二类是数字社会融合性基础设施,即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升级,通过技术赋能使传统基础设施网络由条块分割状态升级为集成共享的泛在融合基础设施体系;第三类是数字社会制度性基础设施,即建立数字时代的标准、规则、政策、法律法规等制度性基础设施;第四类是安全性基础设施,数字经济的安全性基础设施能够保护数据安全,进而保护个人、组织权益,以及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构筑起数字时代的安全网。不同类型的基础设施互为补充,形成同步混合运动,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系统性和全面化的底层基座。随着数字时代虚拟网络空间的出现,人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场所拓展到物理空间、社会空间和网络空间共同组成的三元立体界面,抢占网络空间的规则主动权和技术优势以及维护国家的网络安全成为建设数字强国的重要保障。数字社会基础设施是集安全优先、智慧连接、信任聚力、信用感知和诚信平等五位一体的高度契合的新型基础设施和经济社会运行轨道,加速了财税经济围绕治理数字化、信用感知化、社会互联化三个核心维度开展现代化建设。


三、搭建由财税数字治理平台支撑的政府治理框架

数字技术是财税数字治理的重要工具。尤其是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数字技术不仅能够内嵌于财政运行的全过程,也可以内嵌于财政管理对象运行的全过程,不仅能够实现事后评估和检视,而且能够实现事前预设和预测,达到财政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在数字社会,市场主体呈现平台的特征,财税治理主体间的关系也得以平台化重塑,呈现出公众平台式参与和协同演进发展的格局。一方面,政府以财税数字治理平台为抓手,实现政府收入与负债的全口径全部全息管理,形成财政系统内部资源的集中统一调配,并在此过程中不断优化财政业务流程,强化财政系统内外监督,完善财政平台的可持续治理。另一方面,借助财税数字治理平台,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化、电子化的数字治理手段对政府行为进行纠偏。财税数字治理平台多主体、多层次、多维度的治理架构,既可以协调不同层级之间的财政关系,消弭中央整体目标和地方局部诉求的冲突,激发和调动地方主动改革的积极性;又可以协同同一层级不同部门之间双向互惠、合作共赢的财政关系,提升部门之间的协同度,增加财税治理效能,同时程序化地约束各财政利益攸关方的行为;还可以使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等形成动态博弈、协同演化的状态。政策是透明的公共产品,向公众披露财税政策可以为公众提供一个开放可及、交互透明的财税治理环境,重塑生产者的协同方式、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以及政府治理体系,增加经济政策与非经济政策之间的一致性,避免政策在各部门分解中出现错误以及合成中出现谬误,促使政府各部门之间协同发力以及政府与企业、个人和社会中介之间的合作更加顺畅。


四、优化财税数字治理机制,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21世纪以来,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世界数字科技生态呈现出越来越多的类脑特征,数字技术形成的数字产业集群也形成了复杂巨系统的类脑特征。财税数字治理平台也同样具有类脑特征。在全面数字化的今天,构建现代化的财税数字治理平台(财税数字大脑)是财税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数字技术形成新质生产力具有联袂突破、相互赋能效应,数据要素与技术叠加的倍增效应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同时也使企业突破规模限制成为可能,由此促进全社会全要素生产率的有效提升,带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质的飞跃。其一,数字技术将数字经济发展推向了新的高潮,在追求规模效应实现产业虚拟化集聚的过程中又引致税源的因应性变革。因此,税制改革应以“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为目标,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其二,实施契合数字时代的财税原则和征收模式,完善财税优惠机制,鼓励公平竞争,激活人的创造潜能是经济创新发展的基础工程。这当中,实施以数治税的税收征管模式和域外财税治理体系是维护数字主权的关键。其三,在完善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体系的基础上,持续推动预算管理系统的数字化与智能化,将区块链技术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绩效预算的可追溯、可问责、可灵动激励,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其四,形成多方联动、资源协同、结构优化、层层递进、生态演进的财税数字治理体制机制。完善财税政策储备、健全财税激励机制、优化地区财税分享规则,从而提升财税治理能力。最后,提升财税管理透明度与公开度,增强公众参与度,实现利益攸关方共商共管共治。提升政府财税治理效率,形成高质量发展财税数字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经济运行的内生作用,助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财政可持续发展,进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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